本次修订是标准第三次修订,原标准已经实施十多年。随着技术的发展,有关安全防护要求已经不适应产品的发展和社会安全防范的要求。比如:各种小型化电动破坏工具越来越多、破坏力越来越强,原标准无当中对锁具、铰链、锁栓、门镜等薄弱部位的防护要求不足,因缺少锁具互换要求导致群众换锁难、换锁贵问题。针对这些新情况,本次标准修订解决了4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根据以往盗窃案件和破坏工具技术发展现状,提高了防盗安全门薄弱部位的防破坏要求和相应的验证措施。二是将装甲门、入户门等具有类似防盗功能的户门纳入安全门的范围,将安全等级由原来的4级扩展至5级,新增的第5级主要适用在银行、枪弹库、危化品库等需要更高安全防护的场所,为社会各界选购防盗安全门提供了便利。三是按照门锁分离的原则,规范了防盗安全门通用锁具的结构和尺寸,提出了2种型号6个规格的通用型锁具,提高了兼容性。四是顺应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新增了外部电源要求,促进了新技术在安全防盗门上的融合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