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直接关系群众生命安全,打击药品犯罪、保障药品安全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我们将认真总结“百日行动”成功经验,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保持对药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借此机会,再次提醒广大患者,购买药品请到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药店,认准“国药准字”批准文号,切勿迷信个人兜售的所谓“祖传秘方”,不要轻信网上非正规渠道销售的所谓“特效药”,防止上当受骗。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制售假药劣药犯罪,与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共同维护药品安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