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重要指示,将对党忠诚作为立警之本、力量之源和不变底色,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忠诚警魂进一步铸牢。内蒙古公安机关牢牢把握“公安姓党”政治属性,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实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教育引导民警辅警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始终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狠抓督促检查、问责问效机制,对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公安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行责任清单和盯办制度,建立专班推进、定期调度机制,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理论武装进一步加强。内蒙古公安机关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纲”和“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着力在深化内化转化、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2019年以来,公安厅党委严格落实“第一议题”237次,带动各级公安机关落实“第一议题”13.6万次。落实“集中学、自觉学、检测学、干中学、学中干”五学联动,公安厅党委举办理论中心组学习、读书班82次,带动全区116所公安党校政治轮训全覆盖,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笃信笃行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性自觉性。
清风正气进一步树立。内蒙古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净化修复政治生态41项措施,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以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纯洁公安队伍,全面彻底肃清流毒影响,不断净化政治生态;扎实开展“抓党建、强素质、整作风、树形象”活动,制定实施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运行全面从严治党等4个领导小组,公安厅党委对盟市、旗县公安局政治督察实现全覆盖,对十种情形常态化开展“一事一察”,加强条线监督。
担当作为进一步凸显。内蒙古公安机关推动盟市、旗县公安局长“进同级政府班子”和异地交流任职,实现政工主官应配尽配,健全完善日常考核纪实、全过程干部考察等机制,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进一步强化;创新建立班子成员日报告、重点任务清单、述职评议等工作制度,开展“三提”专项行动,落实正向激励12条措施和容错纠错8条意见,评选“感动北疆·最美警察”“感动北疆·最美辅警”143名,涌现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宝音德力格尔、“北疆楷模”刘安等一批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