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公安厅以政治建警“1+11”系列工程为牵引,建立政治、业务“双督察”制度,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督办落实情况、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及公安部、湖南省委、省政府有关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履行公安职责和遵守警规警纪情况,创新开展省包市、市包县、县包所队的“三级包保督察”,精准查纠问题,促进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全力锻造“湘警铁军”。
湖南省公安厅先后制定《湖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十个严禁”规定》《湖南省公安机关禁止民警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利益规定》《湖南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规定》《湖南省公安机关执法责任体系规定》《规范民警交往“二十个不准”》等从严管党治警的刚性制度规定,组织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签订承诺书,确保人人承诺、人人过关。同时,持续推进公安队伍教育整顿、肃清流毒影响等重大管党治警举措,深入查纠整治顽瘴痼疾,使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在全警中成为常态。
湖南省公安厅以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为抓手,组织编写公安机关铁规禁令汇编,要求广大公安民警辅警人手一册、常学熟记、常学思悟,真正把纪律法规铭记于心;坚持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在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以案示警、以案释纪”警示教育,拍摄录制8部警示教育片,组织全省公安民警观看,累计受教育人数达到50万余人次。
湖南省公安厅充分发挥本地丰富的红色资源优势,分批分期组织民警到毛泽东同志故居、“半条被子”发生地沙洲村、道县陈树湘烈士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聆听革命故事、重温入党誓词,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先后举办公安英模事迹报告会、公安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老公安讲优良传统报告会289场次。
2023年以来,湖南省公安厅指导和推进基层公安机关创建18个“红色示范警队”,其中7个单位获评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荣誉,10个单位获评省级荣誉,让基层公安民警在红色基因的滋养下更好地激发为民初心、激扬责任担当、弘扬奉献精神,有力地促进了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近年来,全省扫黑除恶、法治建设、政治督察等多项工作扎实推进,实现群众安全感和破案率“两上升”、刑事发案和交通事故亡人数“两下降”,连续四年重特大交通事故零发生,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评价达95.16分,再创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