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云南昆明东川警方24小时内完成移交的30名犯罪嫌疑人的初查、讯问、体检、入所等工作;
自主研发执法监督管理平台,整合运用警综平台信息,对疑似异常警情处置、案件办理等自动监测、督促整改,昭通市公安局法治公安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准入制”选拔法制员、“所队制”配备法制员,弥勒市公安局实现警情、案件全流程监督,让民警明确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标准。
5年来,云南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聚焦高质效深化法治公安建设新要求,以执法能力建设为支撑,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和执法大数据智能化建设为牵引,积极构建与“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为云南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云南公安法制部门围绕公安工作法治化、执法工作规范化、法制工作专业化三项重点工程,从强化依法履职、执法制度体系、执法办案机制、执法监督管理、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主体能力提升等六方面着眼,充分发挥执法统筹、办案指导、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职能作用,统筹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和深化公安改革,法治公安建设呈现出新格局。
同时,云南省公安厅指导各州(市)、各部门警种健全完善内部审核制度,落实落细厅党委决策事项的前置审核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开展专兼职法制员的调整配备,推动基层法制员配备到位、履职规范。截至目前,全省共配置法制员近4600名,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取得新进展。
云南公安法制部门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为牵引,同步推进警综平台执法监督模块及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台的功能优化,深度融合执法监督与执法信息化,通过信息的交互、共享,实现执法办案场所全域监督。目前,全省16个州(市)已建成应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42个,配备民警辅警1196名,实现了各州(市)、县市区公安局全覆盖。
为强化案管室建设应用,云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督促各地公安机关加强案件源头管控。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先行完成所辖县(市)局15个城区派出所案管室的建设改造以及全州89个派出所办案区电子台账系统建设,实现数据无障碍对接省级执法监督系统,大幅提升案件管理效能。
云南公安法制部门紧贴实战、服务实战,去年先后承接打击电诈及关联犯罪专项行动“歼击1号”、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打击涉税犯罪等30余个专项行动的法律服务保障工作,并结合专项行动实际,制定个性化法治服务保障方案,参与10余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为案件定性、侦办提供了高质效法治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