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我前行 给予我力量
2011年,还在四川警察学院求学的我,因在泸州公交车特大火灾中救出被困群众,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赞扬,一时成为了公安宣传的焦点,我与公安新闻传媒的缘分也在那时候结下。
李鹏飞,四川省古蔺县公安局椒园派出所教导员,曾荣立个人一等功,获“四川省最美基层民警”“四川省优秀人民警察”“泸州市见义勇为勇士”等荣誉。
后来,在负责宣传工作的老师办公室里,我看到了一沓《人民公安报》,不由得随手翻阅起来。报纸上刊发的一个又一个公安前辈是那么朴实而又那么伟大,看得我热血沸腾又激动不已。那时我便暗下决心,一定要像他们一样服务人民、争做榜样,为人民公安事业奋斗终身。
个人一等功、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员、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泸州市见义勇为勇士……这些荣誉对我既是肯定又是鼓励,既是鞭策又是动力。毕业前夕,宣传老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无论在什么岗位,你都要爱岗敬业,争做一面旗帜……”
穿上警服一直是我的梦想。经过不懈努力,我终于通过招警考试,在2015年入职古蔺县公安局,成为一名刑事技术民警。通过学习《人民公安报》里的先进经验、理论知识和英雄事迹,我不断拓宽眼界和思维,提高业务本领。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积极创新总结、探索实践,着力开展基层技术革新,前后自主研发了“磁珠显现法”“混合DNA数据分析模型”“基层公安‘智慧刑技’作战平台”“720VR-现场还原云展”等项目,有效提升刑事技术工作水平。
2021年9月8日中国警察网刊发《李鹏飞:刑事技术警察 见义勇为勇士》。
如今,《人民公安报》早已成了我办公桌上最醒目的读物。在《人民公安报》的熏陶下,我将自己所热爱的书法、雕刻、摄影、诗词等融入警营文化,创办了《赤水河警事儿》栏目,讲述红色古蔺的公安故事。2020年,泸州市公安局为我授牌建立了集业务工作、技术革新和警营文化为一体的“李鹏飞工作室”,树立了古蔺公安的一块形象品牌。
“四渡赤水”被毛泽东同志称为一生之中的“得意之笔”。当年,古蔺百姓自发捐出门板,支援红军渡河,如今,古蔺公安民警日夜为古蔺群众守护平安,续写警民情深新篇章。
目前,我在派出所一线工作,与群众联系得更加紧密。在新的长征路上,我将在红军精神的感召下,在《人民公安报》的指引下,怀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公安事业的热爱,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书写新时代公安工作新篇章。
讲述:李鹏飞
整理:中国警察网记者 张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