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我第一次投稿是在2022年11月。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我把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有关工作定为报道内容。刚开始,我按照新媒体的格式编辑微信公众号,发给领导审阅。“这篇稿件按规范体例完善修改后,可以向《人民公安报》投稿。”领导这样说时,我心中很激动,但还是担心自己修改不好。在改稿时,我翻阅了很多份报纸,学写法、学结构调整。就要完稿时,标题又成了我的难题,经反复思考、修改完善才确定下来。这篇稿件成为我第一次发表在《人民公安报》的新闻报道,随之而来的喜悦之情让我至今难忘。
从读者到通讯员,《人民公安报》一直给我特别的亲切感。为更熟悉这份报纸,我开始剪报,看到好的文章就将报纸留下,再把文章剪下,粘贴到一张张A4纸上,后来又使用了更方便的方式——用试卷收纳夹收集,按照头版头条、警务实战、干部队伍等内容归类整理,方便写作时参考。如今,我已收集了满满一册。
成为通讯员后,我每天早上的习惯是浏览网页,点开《人民公安报》电子版进行学习,希望自己的稿件被采纳。如果没有刊发,我便带着继续前进的希望认真学习其他通讯员的稿件。
对我来说,在《人民公安报》发表的那些稿件,就像一个个脚印,是我的思考痕迹,也是我的工作成果。我想,这不仅是我与《人民公安报》同行的缘分,也是个人从“纸上”到“躬行”的征途。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