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娄勤俭就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在90多分钟的时间里,娄勤俭回答了中外媒体的13个问题,涉及立法工作、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反间谍法等热点话题。
谈立法工作成果:
2023年立法工作成果丰硕,实现良好开局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
娄勤俭表示,2023年十四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成果丰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绘蓝图”,编制完成立法规划,统筹安排本届五年立法任务,规划包含130件项目,其中一类项目79件、二类项目51件。二是抓立法,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8件,决定提请大会审议法律案1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1件,正在审议中的法律案有18件。三是推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法律的实施,在2023年开展了5项执法检查,涉及到种子法、安全生产法等多部法律。
娄勤俭说,这些重要立法有不少亮点。比如,为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修改立法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作出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修改公司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修改慈善法;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作出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启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为加强对外交往、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制定对外关系法、外国国家豁免法,修改民事诉讼法。
谈立法保障经济发展:
以高质量立法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党中央已经作出一系列部署和安排。国内外各方面都很关心中国经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对扎实做好今年经济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娄勤俭介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立法机关,主要通过行使国家立法权,为做好经济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2024年,全国人大的立法工作将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发力:一是围绕改革抓立法,包括落实金融体制改革、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通过立法把改革成果固定下来,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二是聚焦开放抓立法,包括制定关税法、修改国境卫生检疫法,完善现行法律的涉外条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三是突出高质量发展抓立法,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组织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四是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抓立法,包括制定学位法、学前教育法,修改传染病防治法等。
“总的看,中国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我们有足够的信心和底气。”娄勤俭表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稳中求进推动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谈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推动全球科技创新协作
近年来,世界大国之间在5G、芯片、人工智能等高科技领域竞争愈加激烈,一些国家甚至采取制裁、“脱钩断链”、“去风险”等极端的手法。
在谈到如何看待各国在科技领域的竞争时,娄勤俭表示,搞“脱钩断链”、“小院高墙”只会阻碍全球科技进步,损害全球产业发展,拉大全球发展鸿沟。开放合作才是探索科学前沿、推动科技发展的正确选择,科技竞技场应遵循科技发展规律,符合市场经济规则。我们提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并不是要关起门来搞研发,而是致力于推动全球科技创新协作,积极参与全球创新网络,共同推进基础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更好增进人类福祉。
娄勤俭表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科技领域的立法主要是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等三部法律。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下一步,我们将研究推进科技创新方面的立法,特别是深入研究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前沿科技领域有关伦理、道德、安全等重要问题,不断完善科技法律体系。
谈反间谍法:
不针对商业往来、科研合作、学术交流等正常活动
去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反间谍法。有外媒报道,这次修法扩大了间谍行为的范畴,会导致外国人和外国公司来中国面临更大的风险。对此,娄勤俭强调,这是对反间谍法的错误解读。
娄勤俭指出,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并没有扩大间谍行为的范围,而是在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合理借鉴各国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完善了间谍行为的定义,明确了非法行为和合法行为的界限,增强了外国企业和外国人在华投资、工作、生活的确定性和安全感,不针对商业往来、科研合作、学术交流等正常活动。我们反对通过曲解反间谍法抹黑、破坏中国营商环境的行径。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和修改了多部涉外法律,并在本届立法规划中安排了多个涉外法律项目,为保护在华外国人和境外企业、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娄勤俭表示,中国将坚持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扩大开放中推进涉外法治建设,不断夯实高水平开放的法治根基。
谈修订国务院组织法:
以法律形式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
国务院组织法是关于国务院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现行的国务院组织法是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40多年来,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大会议程中有一项是审议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修订草案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提到这次修法的背景和主要考虑时,娄勤俭说,党的二十大对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重点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此次修订以法律形式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精神,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明确国务院的性质地位和国务院工作的指导思想;二是完善国务院机构及其职权相关规定;三是健全国务院会议制度;四是增加国务院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制度措施。
(中国警察网北京3月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