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田海军报道:“一些互联网企业,未能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导致用户遭受电信网络诈骗的风险不断上升。”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警务技术一级主任吴微微9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提交了一份关于督促互联网企业履行反诈责任、构建清朗网络环境的建议。
吴微微介绍,当前,互联网渠道已成为诈骗团伙实施犯罪的主要阵地,互联网账户实名认证制度还不完善,部分用户利用虚假身份进行网络活动,为诈骗团伙实施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实时监测和动态封堵机制,使得诈骗行为难以被及时发现和制止,导致网络环境存在重大涉诈风险。
吴微微表示,要推动落实互联网账户基于身份证号码、人像、手机号等多要素对应的实名认证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建立有效的实时监测和动态封堵机制,对虚假身份进行及时识别和处置,防止诈骗团伙利用虚假身份进行犯罪活动。
“互联网企业反诈责任还不够明确。”吴微微介绍,目前,针对互联网企业在反诈方面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缺乏明确、细化的规定。有关部门在涉诈信息方面缺少必要监测,无法深入了解互联网行业关键漏洞,导致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未能积极履行相关责任。
对此,吴微微建议,要出台针对互联网企业履行反诈责任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互联网企业在反诈方面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包括建立内部风控机制、开展监测识别、采取提醒和管控措施等,逐项建立对应的行业标准和指导意见。同时,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要督促互联网企业特别是头部企业严格依法承担电信诈骗风险防控责任。”在吴微微看来,互联网头部企业拥有庞大的用户群体和丰富的数据资源,应当在反诈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互联网企业的反诈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指导和鼓励互联网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发挥技术手段和数据分析优势,增强实时监测、识别并制止用户被引流和被诈骗的行为,切实保护用户权益。
吴微微说:“要加强跨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指导推动互联网企业之间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增强打击治理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