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北京3月8日电 记者田海军报道:“要推动已经向社会公布的典型案例进入影视剧创作环节,用法治题材优秀影视作品向广大群众以案释法,发挥二次传播或多轮传播的效应。”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电影公司经理郭建华表示,今年全国两会上,她带来了一份关于创新法治文艺精品生产机制的建议。
郭建华建议,要创新法治文艺精品生产的长效机制,引入优势文化资源,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深入基层一线,参与法治题材艺术采风实践,引导创作更多反映法治工作、法治生活的优秀文学艺术作品,推出更多法治题材优秀影视作品。要加大未成年人保护题材作品的影视化,充分发挥影视作品的普法宣传作用。
郭建华是连任四届的全国人大代表,是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她在基层电影放映员岗位上工作了近50年,是《放映路上》《电影儿女》等影片的故事原型。10多年来,郭建华围绕丰富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基层普法宣传、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等提出了许多高质量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