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伯权汇总整理案件办理情况。赵中伟 摄
【人物简介】丁伯权,男,汉族,198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省永昌县公安局辅警,曾获评全省公安机关成绩突出青年辅警、永昌县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获个人嘉奖1次。
2月4日,丁伯权驾车和家人从甘肃省永昌县前往兰州市,送在车辆侧翻事故中受伤的侄女就医。当车辆行驶至连霍高速永登路段时,丁伯权发现前方发生了4车追尾交通事故,其中一辆白色轿车侧翻在路上。
“必须第一时间救人。”丁伯权迅速将车停至应急车道,安排好家人后,便和哥哥一起投入营救行动。
丁伯权和哥哥询问了被困人员的身体状况后,用尽全力尝试拉开车门。但因车辆严重变形,二人经多番努力还是无法打开车门。正在他们焦急万分时,热心群众纷纷围拢过来。丁伯权组织大家有序开展救援,并指挥交通防止发生二次事故。经过众人的共同努力,车内5人最终获救,其中包括一名婴儿。
“救出的5人中,4名被困人员精神状态比较好,只有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女士面色苍白,身体状态不佳。”考虑到救护车赶来还需要时间,丁伯权在征得女士家人同意后,将她搀扶到自己车上,送她赶往附近医院。经检查,得知这位女士并无大碍后,丁伯权这才放下心来,带着家人继续为侄女寻医。
丁伯权事后得知,侧翻的车辆是加燃气的车辆,车辆气罐已经开始漏气,随时可能发生爆燃。当被问及如果知道这么危险是否还会救人时,丁伯权不假思索地给出了答案:“肯定会,人民公安必须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
2008年,丁伯权参军入伍。2012年2月,丁伯权退役后投身公安事业,奋战在服务群众、打击违法犯罪的最前沿。
工作中,丁伯权兢兢业业、认真踏实。面对火情,他义无反顾地扛起液化气罐进行转移;有人落水,他挺身而出全力营救;案件侦办中,他总是冲锋在前。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初心使命、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