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办案民警收取保证金后未按规定管理——日前,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法制支队在联合开展涉案财物管理日常监督时,发现办案民警将保证金自行保管。查实之后,两部门随即下发通知,责成办案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办案民警进行问责。
今年以来,株洲市公安局多次组织法制员开展培训。株公宣摄(资料图片)
“近年来,株洲市公安局狠抓执法制度落实,从健全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创新执法机制等方面,推进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形成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长效机制。个别单位和民警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执法随意和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足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执法程序更严密、行为更规范。”株洲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唐文发说。
据介绍,株洲市公安局已连续7年获评株洲市“法治建设先进单位”。
夯实制度基础
着力建设高素质法治公安队伍
10月9日,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贺家土派出所,办案民警邓贝利正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身份核实、信息采集、笔录讯问……邓贝利时不时翻阅手边的小册子。
邓贝利告诉记者:“这是我们的《轻微刑事案件取证指引》,上面明确标注了在办理普通盗窃类案件时需要收集的必要证据和一般证据。”根据指引,民警对案件证据进行分类处置,能够避免案件取证“大而全,细而杂”的缺陷,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如今,执法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普遍出现在民警执法过程中,成为株洲公安机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生动注脚。
从执法规范化建设整体部署到执法办案全流程管理,再到执法办案指引的出台,株洲市公安局先后制定了80余项执法规范性文件。针对民警执法办案中涉案财物“查扣冻”措施使用等易出错、争议大、办理难的环节,株洲市公安局特别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补齐执法短板,填补制度空白。同时,他们组织民警学习相关规范文件,引导民警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巩固“好好说话、规范执法”成果,推动良法善治在一线执法实践中见行见效。
创新考评机制
执法监督管理更加全面立体
取消2023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相关责任领导年底不得推荐优秀——今年8月,株洲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通报了对办理案件存在疏忽派出所的处理情况。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当前,株洲市公安局建立绩效评估和执法质量考评“双百分”机制,执法质量考评不合格的直接取消该单位绩效评估评优资格。
株洲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朱文东介绍,推行“日常监督+集中评议”考核措施,能够强化重点程序和环节审核,明确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结果应用,促进办案单位和民警公正文明执法。
9月3日,市民范某通过“株洲警务督察”微信公众号反映,自己受骗的案件有明确嫌疑人,但公安机关办案进展缓慢。株洲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受理后,立即督促办案单位加大工作力度,一个月内就将犯罪嫌疑人抓获。通过回访,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执法监督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不仅是微信公众号,株洲市公安局还依托12389举报投诉平台及网上督察系统,建立“督察+法制”监督模式,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监督指导和责任落实。
近3年来,株洲公安机关共受理有效投诉833件,查处了一批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件,警务评议综合满意度位居全省前列。
推动监督协作
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当事人采取行动是为了防止受害人人身继续受到伤害,及时制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符合正当防卫的认定条件。”前不久,在株洲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里,株洲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娟和民警对一起案件进行会商,提出了更加符合实际的意见。
该案中,男子王某与前妻刘某发生争执,王某扬言要打死刘某,对刘某实施了暴力。刘某的男朋友柳某上前制止时与王某发生肢体冲突,致王某二级轻伤。
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初步认定柳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但随后,株洲市公安局和市人民检察院启动了“检警协作”机制,紧扣案情性质和牵连关系交流意见,一致认定柳某的行为系正当防卫。
“有些案件的认定问题一直是我们的执法难点。通过‘检警协作’机制,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共同把关,我们办理案件更加从容,案件定性也更准确。”办案民警殷捷说。
2021年,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株洲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检警一体化侦审指导机制实施意见(试行)》,成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动案件侦办由“以案卷为中心”向“以审判为中心”转变,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会商重大、疑难等案事件的处置,共同担责、共同把关、共同提升。
截至今年9月,株洲市各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已开展会商629次,解决了一大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真正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让规范执法深入警心
编后
公与平者,即国之基址也。执法是法治的重要环节,法治社会的良好运行,离不开执法者对法律的规范执行。公安机关处在执法司法工作第一线,能不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法治形象。
近年来,株洲市公安局通过制定办案取证指引、印发规范性文件、建立绩效评估和执法质量考评“双百分”机制、推行“日常监督+集中评议”考核措施等一系列举措,实打实、硬碰硬地提出了破解之道、治本之策,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往深里走、实里走,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核心要求。我们要不断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强化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努力增强公安机关执法能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同时,广大公安民警也要深刻认识公正执法的重要意义,时刻紧绷“依法依规办案”这根弦,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滥用职权”现象,不断增强法治素养、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