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地处城郊,水域林地资源丰富。近年来,大量务工人员回流,乡村经济活跃,但也存在一些集体资产和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等村组合同因签订、履行问题引发纠纷,为更好地维护集体和群众合法权益,咸安区司法局联合向阳湖镇,在多元化解现有纠纷“去存量”的同时,创新推行村组合同纠纷“合议共管”机制实现“遏增量”。
一、多元化解“去存量”。对于前期已产生的合同纠纷,发挥党员带头和群众主体作用,综合运用“情、理、法”,及时就地化解。2021年以来,发现的300余起村组合同纠纷全部化解在诉前,极大地降低了司法成本。一是党员干部主动让。对涉及党员干部的合同纠纷,依托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活动,把纠纷拿到党员大会上,通过“党员评、支部议、个人改”,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推动合同纠纷顺利解决。以50多个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让,打开此类纠纷化解局面。二是情法感召和气让。对于一般群众来说,镇村两级综治中心组织司法所干部及调解员,动员本地“五老人员”和当事人亲友,综合运用亲情、友情、乡情等方式,对当事人上门走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宣之以法,促成互谅互让。三是创新规则有序让。针对多发的“合同到期后强行不退”等纠纷,明确规定“合同标的物上的动产,由承包方作价转让给下一届承包方,下一届承包合同到期后无偿转让给村集体”。在此基础上,实行公开竞标,并由司法所、村委会、村民代表共同监督,确保“合同到期退场”,有效地保障了各方利益。
二、合议共管“遏增量”。将法治思维和各方共商共管共治共赢的理念全方位融入到老合同的完善、新合同的签订以及合同的履行上,有效预防引发新的矛盾纠纷。
一是共商清理完善现有合同。对于目前已经签订但存在漏洞、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村组合同,镇司法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对全镇所有合同进行依法进行全面审查清理,并指导推动双方共同协商、堵住窟窿、防范风险。对未到期的“问题合同”,依法重新协商签订;对“四至不清”的合同,重新丈量标的物面积,修订合同价款;对未明确期限的合同,由双方协商明确合同期限;对价款有争议且显失公平的合同,由村民代表大会重新议定新合同价款。
二是共管监督规范新订合同。对于新制定的合同,从推进共同管理、强化监督的角度,进行全面规范。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村级集体资产和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的通知》,明确各方对合同签订、履行等进行共管。签订前先统一由司法所开展适法性审查和约定事项审核,提出意见建议,通过招投标等方式依法合规签订合同。对涉及面积大、标价高的合同,需征求村民意见公示公开后,由各组村民代表签订合同《调查意见书》,报镇政府备案。针对部分村组干部法律素质不够高、人数众多管理难、小微腐败易发的问题,从2021年开始将村组公章回收,由村委会代管,规定凡承包、担保、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事项使用公章时,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盖章。
三是共治有效保障合同履行。为防范化解合同在履行过程可能出现的风险,从多个维度加强治理。以村为基本单位,在镇司法所统一建立合同档案台账,对合同按照重大、一般、小微等次实行分类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每份合同随时可查、查之有据。对正在履行的合同,上传至区纪委监委智慧监督平台,动态监管,动态预警,发现违约行为苗头的,及时采取措施,把合同风险管控在萌芽状态。选派6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培养“法律明白人”30名,采取固定坐班、远程视频连线、网络咨询服务等方式满足群众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需求,引导群众依法履行合同、协商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