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楷模”刘欣先进事迹发布仪式现场。
关键词:全国“公安楷模”刘欣
刘欣,女,汉族,198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2010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戍企分局桃南派出所社区民警。2023年7月2日,刘欣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36岁。刘欣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嘉奖1次,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黑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黑龙江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等称号。2023年1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追授刘欣“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刘欣当选为2023“最美基层民警”、全国“公安楷模”。
向阳而生,逐光而行。
面对病魔的纠缠,刘欣没有恐慌消沉、迷茫颓废,她选择了豁达乐观、坚强无畏,决定在短暂的生命里做更多有价值、有意义的事情,不负光阴,不负这身警服。
刘欣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记录着辖区群众的需求。她干脆把家搬到分管的辖区,让老百姓不出社区就能找到她。
十三载坚守,刘欣把百姓冷暖时刻装在心里;一生坚强,她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上。
采访中,记者从刘欣的同事、朋友、亲人的回忆中深深感受到她内心强大的力量。这份力量来自于她对党、对人民群众、对公安事业的无限忠诚和热爱。
正如刘欣微信朋友圈封面图片上的文字所述:“我的生命忠诚于党,我的信仰光芒万丈。”她始终怀着对党的赤诚之心、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公安工作的无限热爱,在平凡的社区警务岗位上燃尽了自己短暂的一生。
刘欣的生命之火虽已熄灭,精神之灯却照进了社区百姓心中,照进了广大公安民警心中,必将激励广大战友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员的忠诚本色,用忠诚与奋斗履行好新时代光荣使命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