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宝泉岭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公安厅党委和厅垦区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力提升公安执法能力水平,公安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辖区职工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年攀升,先后2次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坚持人才扩容,深挖执法主体“蓄水池”。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为牵引,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配齐配足中心专职管理民警力量,充实法制部门审核队伍,提升专业案件审核跟踪能力。严格落实分局党委会“会前学法”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接续组织开展法制业务培训、旁听庭审等活动,对办理刑事案件“证据标准”进行深度探研,促使民警强化证据、程序意识。运行“法制例会日”“法制培训月”“局领导每周一考”“办案民警每月一考”等七位一体法制培训机制,最大限度强化法制人才培养。目前,全局已有20余名同志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30余名同志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向基层派出所派驻专职法制员14人,有效解决在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现实难题。
坚持公平正义,严把规范执法“程序关”。针对案件办理中遇到的执法难点及执法质量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严格分类规范制定执法管理系列制度,全面对接“110”接处警信息,实现案件全要素、全流程网上运转,杜绝有案不受、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问题发生。执法管理委员会研究制定《办理治安案件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受立案工作的动态化管控,做到执法活动全部规范运行。
坚持质效并举,拧紧执法监督“安全阀”。夯实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监督管理机制建设,在审核时效上,对各办案部门上报的案件,即时审核审批;在审核流程上,按照“层层把关、逐级负责”的六级流程严格办理。对重大、复杂、疑难、有分歧的案件,提请执法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由案管中心协调纪检、督察、指挥中心以及有关业务警种组成联合检查组,以半年一次的频度,综合运用现场督察、执法质量考评等手段,强化对全局各办案单位执法各环节的大监督、大考核,有效扩大巡查覆盖面和提升监督精准度,有力推动执法办案活动在法治化、制度化轨道上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