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许多警营后辈一样,接过了父辈的旗帜,担起了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
“我们的群名叫‘飘扬吧,父辈的旗帜’,大伙儿的目的就是要相互鼓励,让父辈的旗帜高高飘扬。”孙霏晗有一个特别的微信交流群,群里面的人都是参加1997年全国公安英烈子女夏令营的38名英烈子女。正如群名所写,多年后,已经是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江苏油田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的孙霏晗和许多警营后辈一样,接过了父辈的旗帜,担起了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
孙霏晗的父亲孙瑞林,生前是江苏省邗江县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1992年7月11日,孙瑞林在带队执行搜查任务时,遭遇犯罪嫌疑人的袭击,脸部被泼强腐蚀性液体氢氟酸。为制止嫌疑人继续作恶、保护同事,他强忍着灼痛,奋不顾身与嫌疑人展开搏斗。后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英勇牺牲,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并被批准为革命烈士。
父亲牺牲时,孙霏晗年仅6岁,对人世间的生死离别,还处于懵懂的状态。“追悼会上,父亲静静地躺在鲜花丛中,灼伤后的面部已经过修整,幼小的我,并不知道这些情况,还天真地认为,那躺着的不是我的爸爸,我的爸爸还在外面抓坏人呢……”孙霏晗沉浸在对过去的回忆之中。“后来,幼儿园搞开放日,举办亲子活动,我看到别的孩子都有父亲陪着做游戏,而我没有,这个时候才知道,我永远失去了爸爸。我揪着妈妈的衣角哇哇大哭,妈妈流着眼泪抱起我,跑出了幼儿园。”说到这里,孙霏晗的眼眶红了。
失去了父亲,家里的天空塌了一半。孙霏晗时常回忆父亲过往的点点滴滴。父亲生前出差时为他买的一件衬衫,他穿了三年,即使衣服上有了五六个破洞,他都舍不得扔,因为,上面承载着满满的父爱,更有着一份对父亲的念想。
2009年,孙霏晗从江苏警官学院治安学专业毕业后,成为扬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一员。作为烈士之子,他继承遗志,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因成绩突出,去年8月,孙霏晗担任了江苏油田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前不久,在江苏省成品油整治专项行动中,有群众向江苏油田分局提供线索,说油田下属某公司有司机利用运输柴油的工作便利,在运输途中偷偷将本单位的柴油,抽取出售给他人牟利。对此,孙霏晗与同事立即展开侦查。他们顺藤摸瓜,搜集涉案交易记录,固定相关证据,并不断扩线深挖,一举侦破了4起职务侵占案、6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0名。孙霏晗总结提炼的技战法,得到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肯定,为日后办理该类案件提供了借鉴。
“请父亲放心,我一定用优异的成绩,告慰您的在天之灵,让父辈的旗帜永远飘扬!”在烈士纪念日来临之际,孙霏晗表露着自己的心声。
二
他被父亲的大无畏精神激励着,无论是侦查破案,还是抗疫、救援,总是冲锋在前。
扬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汤俊峰忘不了父亲牺牲那一天的情景。“那天下午,刚上课不久,镇政府的王叔叔突然来到我们教室的窗外,他先是神情凝重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将老师叫到门外,耳语了几句。老师返回教室,来到我面前说:‘把书本整理一下,跟王叔叔回家。’当时我很纳闷儿,直到回到家,姑妈看到我,哭着把我搂进怀里,说:‘可怜的孩子,你爸爸没啦!’一听这话,我的泪水顿时流了下来……”
当时的汤俊峰14岁,还是一名初中生。
汤俊峰的父亲汤春苗,生前是邗江县公安局汊河派出所副所长,分管所里的刑侦和治安工作。
1997年10月10日,汤春苗跳入河中抓捕犯罪嫌疑人,在头部受伤的情况下,以顽强的毅力紧追嫌疑人,终因体力不支,沉入水中,英勇牺牲,后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并被批准为革命烈士。
时光匆匆,在汤俊峰的记忆中,父亲总是早出晚归忙工作。他记得父亲的字写得很好,当时家庭作业需要家长签字,他都让父亲签,“他潇洒的签名,让我感到很骄傲。”而大部分时候,都是他做完作业要睡觉了,父亲还没到家,他只好把作业本放在桌上。“第二天早上整理书包时,看到作业本上爸爸漂亮的签字,知道爸爸夜里回来过了,天一亮,他又去忙破案了。”
2002年夏,汤俊峰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侦查专业毕业后,成为扬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一名侦查员,从事着父亲未竟的事业。
记得儿子出生的那一年,汤俊峰去外地追逃,一去就是10个月,当儿子再见到汤俊峰时,吓得哇哇大哭。“今年9个月快要过去了,我整天在外办案,与家人在一起的时间不足一个月。由于聚少离多,儿子总是与我亲近不起来。”汤俊峰说。
因为忙于工作,对家庭自然多了几分遗憾和愧疚,每到这时,汤俊峰会想,这种遗憾和愧疚,父亲当年也曾有过吧。但更多的时候,汤俊峰是被父亲的大无畏精神激励着的,无论是侦查破案,还是抗疫、救援,汤俊峰总是冲锋在前,拼搏在第一线。他多次受到嘉奖、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被评为“扬州最美警察”。
三
看着艇上迎风飘扬的红旗,她就会想起父亲在芦苇荡里擎起的那块红布,在她心中,父亲就是一面召唤她奋勇向前的旗帜。
“进入芦苇荡,搜寻、抓捕犯罪嫌疑人很危险,那时,没有手机,没有对讲机,父亲进芦苇荡时会找一根长竹竿,在梢头扎上一块红布,高高地举着,标示着自己的位置,好让在外面警戒的人看到自己的方位。人在旗帜在,人倒旗不倒。”扬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运河水上派出所教导员王芬,讲述着父亲的事迹。
王芬的父亲王长友,曾是基建工程兵某部队的连长,1982年转业到金湖县公安局白马湖派出所工作。1990年7月的一天,已是白马湖派出所所长的王长友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遭遇袭击,壮烈牺牲。王长友牺牲后,被追授为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模,并被批准为革命烈士。那时,王芬只有13岁。
女承父业,薪火相传,1997年9月,王芬穿上了警服。2012年8月,她成为水上分局滨江派出所教导员。“父亲生前从事的是水上治安工作,并为之付出了宝贵的生命。当单位搞岗位竞聘时,我选择了水上分局的职位。我想像父亲那样,到最艰苦的地方去工作,把父辈的旗帜扛下去。”王芬说。
江水汤汤,百舸争流。王芬继承父亲的遗志,与同事们一道摸爬滚打,守护着黄金水道的平安。无论是处置突发事件,还是守护群众平安,她都冲锋在前。滚滚长江水,翩翩芦苇花,见证着王芬在江畔辛勤的付出。
2019年,王芬转岗到运河水上派出所工作,运河水上治安有其特殊性,王芬与男民警一样,五天一个班,24小时吃住在所里,柔肩撑起了派出所的半边天。
“每次乘着冲锋艇巡逻,看着艇上迎风飘扬的红旗,我就会想起当年父亲在芦苇荡里擎起的那块红布,在我心中,他就是一面召唤我奋勇向前的旗帜。在新征程中,我要把这面旗帜继续扛下去!”王芬的这番肺腑之言,也是许多公安英烈子女的心声。
(作者单位: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