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健全覆盖执法各岗位、各环节的规范细则和指引,努力为基层一线提供精确指导和有力保障。要不断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及时推动公安领域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纂。
◆ 要坚持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持续规范侦查取证和强制性措施的适用,依法保障人权、有效惩罚犯罪。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对依法治国单列部分进行专门部署,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公安机关应当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持续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以宪法为核心,统筹公安领域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纂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体包括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自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来,公安机关积极推动公安领域立法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在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方面,配合推动立法机关制定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等重要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修订完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制定《公安机关执法细则》,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明确、具体的操作规范和规程。下一步公安机关要加快推动警务辅助人员地方立法;健全覆盖执法各岗位、各环节的规范细则和指引,努力为基层一线提供精确指导和有力保障。同时,要不断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及时推动公安领域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纂。
持续规范公安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裁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部分专门就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提出要求。行政执法是公安机关的重要工作,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公安机关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同时依托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例如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办案,执法办案更加规范、透明、高效;持续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执法监督更加精准有效,例如在派出所等基层执法单位实施法制员制度,确保办案质量;依托信息化开展网上监督等。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执法工作,公安机关要不断加强教育培训,严格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针对容易产生执法问题的关键岗位、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程序、执法标准、执法细则和指引,规范行政裁量权;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执法不作为、慢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取信于民;要健全执法突出问题检查整改常态机制,完善个案监督和执法巡查制度;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持续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加强对执法办案的智能化监管,不断提升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效能。
持续规范公安刑事办案程序,严格公正司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刑事办案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智能化刑事办案场所改造已经完成并运行良好,办案区与办公区、接待区、生活区隔离;执法监督更加完善,深化受立案改革及“两统一”,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的重点执法环节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对接检察机关;在派出所等基层执法单位实施法制员制度,加强执法办案的质量管控;健全完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例如公安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就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出专门规定。下一步,要坚持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持续规范侦查取证和强制性措施的适用,依法保障人权、有效惩罚犯罪;要贯彻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稳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和羁押性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刑事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要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健全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要依法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等外部监督,确保办案质量。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机关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智能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群众安全感由2012年的87.55%上升至2021年的98.62%,国际社会普遍认为中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公安机关积极建设社会防控体系,全面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推行“两队一室”“一区(格)一警”“一村一辅警”等警务模式,初步形成基层社会治安防范治理“立体网格”;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村霸”“沙霸”“矿霸”等传统领域黑恶犯罪,依法严惩“套路贷”、“裸聊”敲诈等利用网络实施的黑恶犯罪活动,保持对八类主要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势头,2021年立案数比2012年下降64.4%,全国现行命案破案率达99%,我国长期处于全球命案发案率最低国家行列。下一步公安机关要不断加强公安执法相关领域法治宣传,增强群众识别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和能力;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为抓手,不断加强基层治理;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