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他口中的“老郑师傅”
57岁的我从警已37年,在户籍岗位工作多年,来到派出所后,接下了信访的活儿,现在是一名民情民访代办员。我时常告诫自己,群众来访都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必须要更加用心地做好。
郑圻华走访群众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为了给人间“烟火气”装上“安全阀”,大家加班加点,全力冲刺在一线,我们的工作也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目的就是要尽可能多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8月21日,我在一楼民情民访接待室整理材料时,突然听到值班大厅有吵闹声,于是出门瞧了一眼,只见一名情绪激动的年轻男子对着坐堂值班的民警吼了一句“那我到底该怎么办”后就气呼呼地离去了。
我追了出去,但年轻男子已经驾车离开。我赶紧向值班人员询问缘由。原来,该男子是来开证明材料的,但当时办理这项业务的民警不在所里,值班的这名民警让他次日再来,男子生气了。
“下次遇到群众有着急的事情,可以让他们来我这里坐一坐。”我想着年轻人可能还会来所里,特意和大厅值班的同事们都交代了一下。当天下午,我收到了局里信访科转来的投诉件,投诉人就是这名气呼呼的年轻男子。马上,我打电话约访了投诉人李先生。
原来前几天,李先生的车停在小区里,车顶、后视镜、前挡风玻璃等部位被一些小水泥块砸到了,多处有损伤。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去了现场,初步认为疑似高空坠物所致。李先生当时没有异议,表示自己会找保险公司。但之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告诉李先生:“要有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排除人为高空抛物的可能,如果没有此证明,会有骗保的嫌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李先生挺着急,想着民警都来过了,给自己开证明不是难事,然而因为值班人员的答复,他很生气。
后来我又联系了当时处理此事的民警,这名民警称要形成可用于证明的调查材料,还需进一步调查。随后,所里民警通过深入调查排除了人为高空抛物的可能性,出具了一份翔实的调查材料。
在调查工作开展的同时,我和李先生一直保持联系,定期告知工作开展情况。最终,李先生变成了我口中的“小李同志”,我也成了他口中的“老郑师傅”。不久后的一天,我把调查材料交给了李先生。临走时,他紧紧握着我的手连声道谢。
讲述:郑圻华(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