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以对治安重点地区的整治为抓手,推动各地公安机关集中警力,全力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自治区公安厅成立挂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挑选一批存在突出治安问题的县、市进行重点整治,同时对45起重点案件进行督办。全面压实“一把手”责任,列出整改时间表、任务书,确保整改到位。各地公安机关针对治安问题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强化制度和机制建设,从源头上消除隐患,净化社会风气。截至目前,全区公安机关整体打击数同比提升112.5%,全区刑事治安警情、六类突出违法犯罪立案数、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8.9%、23.7%、30.1%和32.8%,全区社会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