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东升,1964年9月出生,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原委员、福州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2021年9月25日,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因公牺牲,年仅57岁。从警37年,潘东升将毕生精力和全部心血都献给了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作出了积极贡献。潘东升牺牲后,被追授“时代楷模”“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八闽楷模”等称号。
牢记初心、献身使命,潘东升始终是对党忠诚的坚定捍卫者。担任民警期间,他勤勉敬业,吃苦耐劳,屡立战功;走上领导岗位后,他担当尽责,团结带领广大民警保一方平安。2016年5月8日,泰宁县池潭村发生特大泥石流,一家水电厂的数十名工人被掩埋。潘东升连续五天四夜奋战在救援一线,指挥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开展。2018年6月,他在做肺部手术住院治疗康复期间,说服医护人员,让他到单位处理完紧急公务后再回到医院继续治疗。牺牲前半个多月,潘东升还一直坚守在安保一线。
人民至上、亲民爱民,潘东升始终是服务人民的无私奉献者。他常说“凡是有利于群众的事情我们都要做”,在福州任职期间,福州市刑事案件实现连续五年下降,八类暴力案件破案率达93%以上。今年9月,福建多地发生疫情,潘东升带领全市民警从严从实从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了全市疫情“零发生”。
秉持公平、坚守正义,潘东升始终是执法公正的忠实守护者。他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着力点,先后组织制定执法制度120余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潘东升坚持做到克己奉公、清正廉洁。“只有个人干净,才有做人的底气、做事的硬气、做官的正气”,这是潘东升的行为准则。他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叮嘱大家干净做人、清白做事,守住底线;他叮嘱年过八旬的父亲“别人送的东西,一律不能拿,哪怕一点点”;妻子长期待业在家,他从未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或向组织开口为妻子解决工作问题。
潘东升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强烈的责任担当和无私的奉献精神,战斗到生命最后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