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事记
二〇一八年 一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一月二十三日 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对三年为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同日,公安部对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门部署。 一月二十九日 公安部在京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第一次工作会议,要求各警种、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合力,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 二月二日 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六月七日 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把专项斗争放在公安工作突出位置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责任,始终保持主动进攻态势,打好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 八月二十八日 公安部在山西太原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强化线索摸排核查、深入推进专案攻坚、深挖彻查“保护伞”,向黑恶势力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十月二十三日 公安部在京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第二次工作会议,要求各警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合力推动专项斗争健康深入发展。 十一月二十七日 公安部在云南昆明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要求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利剑作用,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准确把握政策界限。 十二月十日 公安部部署开展为期三个半月的集中抓捕涉黑在逃人员专项行动。 二〇一九年 一月二十八日 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工作情况。 二月二十六日 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套路贷”犯罪工作情况。 四月九日 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四个法律政策文件。 九月三日 公安部在河南郑州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套路贷”犯罪工作推进会,对全面推进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公布了公安机关打击“套路贷”犯罪的十起典型案例。 十月十日 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打击长江流域黑恶势力非法采砂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十月十一日 公安部在陕西西安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要求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突出专案攻坚,强化“打财断血”,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十月二十一日 公安部会同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四个法律政策文件。 十一月四日 在全国扫黑办统一部署下,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全国公安机关打响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攻坚战。 十二月十二日 公安部在浙江杭州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汇报会,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动“打伞破网”实现新突破。 二〇二〇年 四月十五日 公安部在京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调度会,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全国扫黑办“六清”行动部署,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坚决打好案件清结、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攻坚战,确保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顺利实现。 七月十三日 公安部在京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调度会,要求穷尽措施手段、落实办案责任,坚决打赢逃犯清零歼灭战和案件清结攻坚战,奋力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八月三十一日 公安部在京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调度会,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责任,加强统筹推进,紧紧围绕“六清”行动目标,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十一月十三日 公安部在京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省份逃犯清零行动部署推进会,要求有关省市公安机关压实责任、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细化措施,全力开展追逃攻坚,努力实现清零目标,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取得全胜。 十二月二十四日 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