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除恶务尽
线索核查
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凝聚起扫黑除恶的共识,汇聚成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全国公安机关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为彻底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创造了良好氛围。
公安部扫黑办接到的举报信件。
线索摸排核查工作既是公安机关发现黑恶势力、客观判断形势的重要依据,也是回应群众呼声、取信于民的有效抓手。2018年2月2日,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公布举报信箱、举报网站和举报电话。中央政法委也开通了扫黑除恶智能化举报平台,群众用手机登录填写信息后就可完成举报。 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摸排核查涉黑涉恶线索暂行办法》,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及时发现、认真核查,实名有反馈、件件有结果”的要求处理对待群众举报线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成立部、省、市三级举报线索核查中心,建立扫黑除恶线索核查工作平台,对涉黑涉恶线索全部录入系统,实行台账式管理、分层级处置、全流程掌控,重点线索公安部派工作组进行督办。二是实行“三长负责制”,明确规定对每条线索的结论,由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警队长签字负责。三是实行“一案双查”,对核查结论不符合事实的,由上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对线索核查工作进行调查,由上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对原线索重新核查。 专项斗争以来,公安部收到线索17万余件,从中打掉黑恶犯罪组织1700余个。 打财断血 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应查尽查、应扣尽扣、应缴尽缴”,全面追缴涉黑涉恶资产,坚决铲除黑恶犯罪经济基础,严防黑恶犯罪死灰复燃。同时,准确把握政策,对经营性财产采取代管、托管等措施,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专项斗争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黑资产,对重点案件涉及的经营性财产采取了代管、托管措施。 1996年以来,以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党工委原书记徐长元为首的涉黑组织,通过强买强卖、恶意竞标、骗取贷款等手段,在房地产开发、金融、投资、典当、物流、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行业形成非法控制,疯狂侵吞公私财产,骗取金融机构贷款和国家动迁款,涉案资产数额巨大。辽宁公安机关精准查控,持续打财断血,对涉案企业经营性资产依法进行托管,保障涉案企业正常运转及职工切身利益,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上世纪90年代开始,以杨进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开设赌场和涉黄场所,积累巨额财富。2003年后,该组织以遵义恒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依托,向部分企业发放高利贷款,并通过与借款企业签订空白借款合同、制造虚假资金流水以及虚假诉讼等手段,强行将数十家企业资产非法据为己有,导致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贵州公安机关查清事实后,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精准打击,在打财断血上下功夫,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将这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彻底摧毁。 清查“保护伞” 查处“保护伞”,是扫黑除恶的重点,也是难点。中央明确要求,扫黑除恶既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公安部坚持同步发力,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建立健全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涉黑涉恶腐败线索、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全国公安机关以重点案件督办为抓手,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移交通报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线索,加大查处力度,对案件侦办中发现的公职人员涉案线索,紧盯不放、一查到底。 自2010年2月起,以文烈宏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湖南省长沙市有组织地非法高利放贷和开设赌场,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手段暴力讨债,实施有组织违法犯罪60余起,并通过行贿等手段拉拢、腐蚀多名国家工作人员为其提供非法保护。2019年,文烈宏及其“保护伞”被判刑。 全力追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公安部高度重视抓捕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工作,多次部署追逃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破获了一批尘封多年的积案、隐案。
从巴西引渡潜逃10年的涉黑组织头目黄某。
公安部成立行动指挥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百日追逃”和“逃犯清零”专项缉捕行动,对目标在逃人员逐一明确责任人,先后公布5824名黑恶目标在逃人员,分3批对73名重大涉黑涉恶团伙头目和骨干成员公开发布公安部A级通缉令。截至目前,目标在逃人员已到案5768名,到案率99%;73名A级通缉令在逃人员已到案71名。
潜逃境外的涉黑恶在逃人员郑某被抓获。
与此同时,公安部扫黑办加强国际执法合作,加大境外在逃人员缉捕力度,发布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加大劝投工作力度,千方百计、全力以赴缉捕逃往境外的黑恶在逃人员。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积极进行境外追逃,先后从37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劝返涉黑涉恶在逃人员700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