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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除恶务尽 “黑金帝国”覆灭

2021年03月29日 13:43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蔡小玲   
中国警察网 · 蔡小玲  |  2021-03-29 13:43

  距离陈鸿志被判刑已经过去了一年多时间,在山西柳林老百姓的心中,阴霾散去。

  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山西警方经过艰苦侦查、取证,查清了以陈鸿志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事实,先后抓获包括陈鸿志在内的116名犯罪嫌疑人,扣押、查封、冻结涉案财物80亿余元,一个“黑金帝国”被彻底粉碎。

  翻开陈鸿志及其同伙犯罪事实的卷宗,探寻陈鸿志的犯罪轨迹,一个典型的“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犯罪集团清晰可见。

  柳林县地处吕梁山麓,西临黄河,与陕西交界,以盛产主焦煤而闻名全国。陈鸿志正是通过暴力手段巧取豪夺矿产资源,一步步坐大成势。

  1999年,时年24岁的陈鸿志以不正当手段套取国家贷款开办了一家石料厂,赚取了人生第一桶金。四年后,煤价上涨,煤炭行业迎来黄金时代,陈鸿志看到其中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监管漏洞,开始染指煤炭行业。此后的几年间,陈鸿志相继取得了数家煤矿的生产经营权,而这全部是通过暴力手段强迫交易、威逼利诱所得,断路、打砸、拘禁、殴打等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2007年,陈鸿志看中了位于晋陕两省交界处的麻塔则煤矿,但煤矿的股东们并不想将煤矿卖给陈鸿志。于是他假借修路之名,挖断通往矿场的道路,导致原煤无法外运,煤矿停产,股东们被迫将煤矿出售给陈鸿志。得手后,陈鸿志又提出将库存的数万吨原煤一起买下,但他报价过低,原矿主决定将原煤卖给他人。就在买家高某等人上门验煤后返回时,陈鸿志指使数十人逼停车辆,持械毒打,高某被打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位于邓家庄村附近的邓家洼煤矿,由村民集资开采,村民占有一定的股份。因为村干部和村民不同意陈鸿志收购煤矿,陈鸿志即带人手持镐把进村,“指谁打谁”。其中一名村民被打断腿,全身7处骨折,陈鸿志派人将村委会主任拘禁在偏僻处,逼迫其签署同意谅解书。

  为了控制更多的煤炭资源,陈鸿志还通过操纵基层选举的方式,将当地多个村庄的村干部培养成了利益代言人。每次选举时,陈鸿志都会采取各种手段,软硬兼施,确保“自己人”能够当选。

  随着财富急速膨胀,陈鸿志的团伙组织也越来越严密。其公司内部设立了安保处、公共协调处、内控处,均由陈鸿志直接指挥。安保处使用暴力手段对他人实施打击报复,事后由公共协调处善后,逼迫被害人妥协私了,内控处则用“私刑”“家法”对公司员工进行调查和处理。据专案组民警介绍,他们发明了体罚“125科目”,即让犯错误的员工做1000个蹲起、200个俯卧撑、500个仰卧起坐,这是正常人体力达不到的。若完不成,旁边监督的保安就会对被体罚者进行殴打。

  陈鸿志的房产遍布北京、太原等地,在其老家李家塔村的住宅达3800多平方米,装修奢华,后靠山、前望黄河。更荒唐的是,为图“风水吉利”,陈鸿志竟将黄河河道改修,在家门口建起了大坝……

  由于陈鸿志涉黑团伙盘踞当地10余年,很多被害人慑于压力和威胁并没有选择报案。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专案组民警抽丝剥茧、去伪存真,先后核查线索140余条,讯问嫌疑人、询问证人300余人,制作笔录材料500余份,制作研判报告500余份,为案件侦破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凭借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的综合素质能力,专案组最终查证各类刑事案件144起,查实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罪名21个,整理起诉案卷569册、附卷60册,起草起诉意见书12万余字。

  有黑必扫,除恶务尽。2019年11月,陈鸿志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被判死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鸿志及其犯罪集团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和正义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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