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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警智之眼” 助推阳光执法

天津公安贯彻全会精神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2022年02月12日 22:46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孔琳 霍志坚   
中国警察网 · 孔琳 霍志坚  |  2022-02-12 22:46

  “核查110接警是否及时,警情处置是否规范,现场调解证据是否完备,办案程序是否合法。”1月10日一大早,在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新兴派出所,“案管组”法制员张彤打开电脑登录“警智执法办案平台”,开始核对前一天110接处警的案件办理情况。这是他每天上班要做的第一件事。

  “警智执法办案平台”是天津市公安局法制总队在深入总结前期实践成果、充分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打造的智能化办案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对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监督。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客观要求。天津公安机关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聚焦“以人民为中心”,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统筹纳入深化公安改革和法治公安建设总体工作布局,在市局和全市16个属地公安分局建立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在各派出所设立“案管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有执法办案区、案件管理区、涉案财物管理区,配置办案辅助人员,全面优化办案流程,形成了“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程化监督”的执法办案管理体系。“相关部门、警种充分发挥侦查办案辅助和协同作战保障作用,切实解决了长期困扰基层的执法办案资源分散等执法痛点,有效提升了执法效能。”北辰分局法制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张祥深有感触地说。

  在西青分局西营门派出所,记者看到,嫌疑人进入执法办案区后,民警对嫌疑人的身份核实、信息采集、讯问笔录等过程,全部实时录入智能化系统,各执法要素、执法环节以信息化形式无缝对接,让所有警情信息实现网上记载、网上流转,做到“一个端口录入、一条通道流转、全程闭环处置”,有效避免了人为干预,最大限度预防执法风险。

  派出所的“案管组”与“办案区”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案管组”利用警务信息处理平台,对办案警组在办案中的“案情、案件、财物、场所、卷宗”等关键执法要素进行审核、管理,又与“办案区”智能管理体系相结合,实现及时、高效监督。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重要窗口,也是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阵地,点对点的智能监督,促进了执法水平大提升。”西营门派出所情报指挥室主任高民介绍,“警智执法办案平台”对网上办理案件过程设定了时间性节点报警和预警提示,对即将到期和存在超期风险的案件,系统会自动作出预警、提示督办,有效预防和解决有案不受、受案不立、立案不查以及不按规定时限拖延办案的问题。

  “为了让监督模式不留死角、不漏盲区,该平台在‘全’和‘细’上做足功夫,最大限度地让执法办案迸发效率、质量、安全等‘高收益’。”天津市公安局法制总队指挥室主任刘昕信心满满。

  执法办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民警身处执法一线,从接到报案开始,其执法过程中的每一步,都是在“警智执法办案平台”的“紧盯”之下进行的。“警智平台就像一双监督的‘眼睛’。”红桥分局和苑派出所办案巡控队队长徐庆刚这样评价。

  智能化办案系统构建严密的执法管理监督制约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民警执法装上了“安全阀”。参与该系统建设的天津市公安局法制总队四支队副支队长程龙说,系统后台还会对案件实时监督、问题实时预警,全面提升了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借助指尖上的智能化监督“利器”,天津公安机关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未结未破案件评估评查工作。各执法办案单位依托“警智执法办案平台”强化案件监督,进一步规范治安、刑事案件查处工作,有效防止了执法办案单位履职懈怠、压案不查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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