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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大要案件侦查支队

2021年05月02日 16:52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辛闻   
中国警察网 · 辛闻  |  2021-05-02 16:52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大要案件侦查支队(一支队)是刑侦老牌业务支队,也是主要业务支队。从刑侦总队(处)设立之初,就一直存在并不断得到加强,主要负责指挥、指导、协调、服务和直接侦办全区有影响的重特大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一直以来,支队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训词精神为引领,在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刑侦总队领导班子的坚强领导和正确带领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传承“爱岗敬业、能征善战、作风过硬、顽强拼搏”的光荣传统,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斗争”的刑侦精神,始终站在打击刑事犯罪的第一线,直面罪恶,从不退缩。支队全体民警长期舍小家顾大家,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以实际行动深刻诠释入警誓言和新时代的刑警精神。 

  担当作为,工作任务艰巨繁重 

  支队主要承担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业务和大要案件的侦办,具体案件包括命案、涉枪涉爆、放火、爆炸、决水、投毒、拐卖妇女儿童、绑架等,是刑侦部门管辖的案件中最暴力、最危险、最敏感、最有影响的。支队日常业务工作繁重,请示报告、指导协调、案件督办、绩效考核等事项较多,每年起草各类文件、材料达数千份,稳居刑侦总队前列。加班加点是工作常态,节假日很少休息,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遇有紧急公务马上到岗,召之即来、来之能战。除日常公务外,全区发生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件,支队需要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参与侦查工作,有时需要长途跋涉,有时在环境恶劣的现场附近连住多日,不破不撤。支队还承担侦办领导交办大要案件的任务,从侦查到起诉,需要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严格依法办案,一起案件的侦办,短则几个月,长则一两年,有些同志出差到外地办案,连续两三个月的时间不能回家。特殊的工作性质锻炼了坚强的队伍,支队上下团结拼搏,是全区打击刑事犯罪工作的标杆和“领头羊”。 

  谋划长远,努力夯实基础工作 

  支队立足省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进行准确定位,发挥规范和引领作用,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台《全区公安机关应对处置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刑事案件分类侦查工作机制》、《推进落实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一长四必”制度实施意见》、《重大刑事案件侦办指导支援工作机制》、《全区公安机关打击涉枪犯罪工作机制》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为适应打击刑事犯罪的新形势和新需要,近年来,支队完成全区刑侦专家人才库、全区刑事技术专家人才库、全区处置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专家人才库、全区审讯专家人才库的建设,培养选拔全区刑侦专家和人才,服务全区大要案侦查工作。同时,采取派员参加公安部培训班、组织人员外出学习、举办全区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业务工作的培训。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和办法,提高全区侦办大要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有效推动了全区刑事侦查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筑牢主业,打击犯罪成效突出 

  支队牢固树立“侦查破案是公安机关主业、刑侦队伍是打击犯罪主力军”的意识,主动适应打击刑事犯罪的新形势、新需要,组织指导全区刑侦部门以打开路,创新打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一)及时侦破有影响的重特大刑事案件 

  近年来,支队组织指挥或参与侦办多起全国、全区有影响大要案件的侦破工作,包括:内蒙古大学校长旭日干被绑架案、赵志红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乌海市消防中队“2012.6.27”虐待部属案、“2013.3.07”蒙古国公民被绑架案、包头市土右旗“2017.3.25”特大爆炸案、呼和浩特市武川县“2020.10.09”公安民警被杀案等,确保案件得到及时侦破,犯罪分子被依法严惩。同时,承担各级领导交办或引发舆论炒作的一大批急难险重案(事)件的侦查、调查、取证、复核等工作,2019年,组织核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的涉死亡案(事)件线索266条;2020年,参与10余起重大案(事)的调查,包括:阿拉善盟幼童死亡事件、鄂尔多斯市伊旗坠楼事件、乌兰察布市商都县爆炸事件等,确保每起案(事)得到及时侦办、稳妥处置,受到各级领导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二)侦破命案工作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2004年以来,按照公安部“命案必破”新要求,大要案侦查支队把侦破命案作为打击刑事犯罪工作的“龙头”,连续多年组织开展侦破命案、命案积案攻坚等专项行动,不断加大侦破命案的工作力度。在严打高压态势下,全区命案发案逐年下降,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不断提升。2019年,命案发案数较2004年下降618起,降幅高达75.83%2020年,全区命案发案仅197起,为历年来最低发案水平。2018年以来,我区命案破案率连续三年实现100%,位居全国侦破命案工作前列,实现了命案发案数持续下降、命案破案率持续上升、破案时效持续上升的“两升一降”总体目标。2010年开始,全区共破获命案积案644起,积极回应了社会期待,偿还了一大批历史欠账,特别是在2020年命案积案攻坚行动中,破获命案积案135起,创下侦破命案积案的历史最好成绩。 

  (二)打击涉枪涉爆犯罪工作成效明显 

  近年来,支队按照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的部署,组织全区刑侦部门连续开展打击涉枪犯罪、打击网络贩枪、打击走私制贩武器弹药犯罪等专项行动,充分整合破案资源,利用大数据平台,加强涉枪线索的分析研判和落地核查工作,严厉打击持枪犯罪和走私、制造、买卖、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犯罪活动,侦破了一大批涉枪涉爆案件,抓获了一大批涉枪涉爆犯罪分子,缴获了一大批非法枪爆物品,社会治安环境得到有效净化,持枪犯罪案件多年来始终保持在低位。2021年,在公安部部署的全国打击涉枪犯罪第一批次集中收网行动中,组织80余名警力分赴全国11个省份开展工作,共抓获涉案人员69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4人、治安处罚25人),缴获各类枪支91支(制式霰弹枪1支、以火药为动力的改制枪支56支、气动力枪34支),各类子弹44310发(制式霰弹枪子弹9发、其他火动力弹3904发、铅弹1265发、钢珠弹39132发)。 

  (四)打拐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推进 

  支队自2008年承担自治区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通过内外共同、上下协调,先后建立了拐卖儿童案件“一长三包”责任制、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来历不明儿童摸排机制等一系列打拐工作机制;建成全区打拐DNA数据库、儿童失踪信息发布平台等工作平台;组织开展“来历不明儿童摸排”、“打击拐卖外籍妇女儿童犯罪”、“中越联合打拐”、“六国联合打拐”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和。近年来就直接组织破获拐卖妇女案件17起,拐卖儿童案件12起;全区破获强奸妇女案1914起;破获组织妇女卖淫案件782起;破获外籍教师实施的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儿童案4起;利用打拐DNA信息库比中并复核确认儿童身份43名。 

  (五)出色完成急难险重的专项任务 

  大要案件侦查支队在扎实做好职责范围内工作的基础上,主动承担各类重要节假日或重大活动的安保任务和其他重要工作任务。如:2017年建军90周年阅兵安保、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安保、联合国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安保、十九大安保,支队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抽调人员拟定方案、组织架构图,成立应急侦勘组,圆满完成安保任务。2019年,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中,牵头负责“防范打击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为打赢这场硬仗作出了重要贡献;2018年以来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支队派员全力参与组建“猎鹰突击队”工作,并直接侦办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核查重大线索,为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出应有的贡献。 

  强化管理,保持队伍纯洁本色 

  支队始终把队伍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置于极端重要的位置,不断加强党建和队建,长期坚持廉政教育和组织纪律性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使每名同志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做永远忠诚于党和人民公安卫士,全面提高队伍的综合实力和战斗力。近年来,支队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集体二等功2起,获得先进集体称号6次;支队民警荣立个人一等功1人次,二等功7人次,三等功18人次,嘉奖21人次,其他荣誉称号、先进个人称号37人次。2010年以来,队伍中无任何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未发生因工作失误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案事件。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大要案件侦查支队作为一支有光荣传统的队伍,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砥砺奋进新时代,继往开来再出发,切实担当起历史使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为创建平安内蒙古、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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